9. 特色工作。Р Р9. 创建班级博客并更新附加2分;管理经验在全校推广附加2分。被评为示范教室附加4分。Р Р附4:水东中心小学教师安全奖励津贴考核与发放办法Р一、指导思想和制定依据Р为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积极落实“安全高于一切”的基本思想,提高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实效,根据《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水东中心小学安全管理制度》《水东中心小学“一岗双责”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度,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此办法Р二、基本思路Р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是全校教职员工的共同的职责,安全教育应该落实在学生在校期间的方方面面、角角落落,落实在每一堂课。每一位老师均有不可推卸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管的责任。故此,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意外伤害事故,每一位任课教师均应承担相应责任。Р三、具体办法内容Р一)、每位教职工每学期安全奖励津贴总额为200元,根据学生所在班级的安全管理实效对班级任课教师考核,所任教班级的学生一学期未发生一次意外伤害事故奖励资金为200元,班级学生发生安全意外伤害事故将酌情降低奖励金额。Р二)、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分课堂和课余时间段):Р1、课堂教学安全管理:Р学生在课堂上(课内40分钟)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该堂课任课教师承担直接教育监管责任,不得享受全额奖励津贴。Р1)、因违反课堂教学常规或其它课堂管理不到位等情况引起的学生课堂意外伤害事故,该堂课任课教师一次性减少安全奖励津贴20元~100元。Р2)、学生有特异体质,任课教师不知晓或难以知晓(如先天性疾病),学生发生了意外事故,但是教师未能及时处理而造成学生更大伤害,该课任教师减少安全奖励津贴10元~50元。Р3)、课堂任课教师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学生,造成后果(分一般性和严重性后果),该任课教师承担主要责任,减少安全奖励津贴50元~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