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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试行)(岳教发[2009]51号建议修改稿)的修改意见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15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层干部,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为零。即:Р考核等次Р不称职Р基本称职Р称职Р优秀Р绩效考核得分计算系数Р0Р0.8Р1.2Р1.5Р副校长、中层干部个人绩效考核得分计算公式如下:Р副校长、中层干部个人绩效考核得分=副校长、中层干部个人绩效考核实际得分×绩效考核得分计算系数Р2、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的计算Р县教育局核定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Р县教育局根据全县人平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学校各月份实有在编在职义务教育教职工人数分别计算出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计算公式如下:Р全县人平奖励性绩效工资=全县核定的人平绩效工资×30%Р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县人平奖励性绩效工资÷12×教职工人数(注:该教职工人数为各月份义务教育实有在编在职教职工人数之和,不含到龄应退未退人员)Р全县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之和Р县教育局从各学校提取全县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Р县教育局根据校长绩效考核结果核算出全县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计算公式如下:Р全县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县人平奖励性绩效工资×85%×(基本称职校长人数×0.8+称职校长人数×1.5+优秀校长人数×2)Р从各学校提取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公式如下:Р先按校长工资关系所在单位,提取不含班主任津贴的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倍。再按如下公式计算提取超过1倍的部分:Р各学校提取超过1倍的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85%×[全县校长超过1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县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85%)]Р各学校发放班主任津贴。计算公式如下:Р全校班主任津贴总额=(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计提数额-上挂、交流和超课时(或超工作量)等其他不按分值计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15%Р班主任个人津贴=(全校班主任津贴总额+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全校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个人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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