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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财政局优质服务制度规范规定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24 |  大小:64KB

文档介绍
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汇总报市政府、市人大的部门预算草案,牵头负责年度部门预算批复工作;办理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申报和预算追加追减等调整工作,汇总编制市本级预算调整草案;制订、修订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研究提出部门预算管理和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Р承担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研究拟订、调整市本级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相关政策制度;负责市本级各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政策以及收支脱钩后的综合预算审核工作;负责市本级总预备费、专项收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罚没收支预算的审核工作;维护部门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市级部门预算基层信息数据库和专项资金项目库;负责市本级部门基础信息动态管理;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对我市的财政管理体制;拟订我市财政管理体制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研究提出市与Р“两区一委”、各乡(镇)收入划分、事权划分方案,明确市与“两区一委”、各乡(镇)支出责任;指导“两区一委”、各乡(镇)完善本地财政体制;负责办理市与州、市与“两区一委”、各乡(镇)的税收返还、上缴和年终上下级财政结算等有关事项;分析市与“两区一委”、各乡(镇)经济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指导各市与“两区一委”、各乡(镇)加强预算管理,对影响“两区一委”、各乡(镇)财政收支、预算平衡的重大政策措施提出建议;研究提出市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财政政策和支持区域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省、州对我市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工作,建立健全一般性转移支付综合绩效评价制度;承担基层政权建设等资金管理工作;推进县乡财政综合改革和群众参与预算改革,指导乡(镇)财政管理,推进乡(镇)财政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拟订对乡(镇)、“两区一委”财政预算管理、政府履行事权和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情况的年度评价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拟订预算决算公开方案,承担组织指导全市及市级预算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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