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充满矛盾的,无法真正兼顾三方的利益是个不容忽视的问题。Р (2)慈善目标与市场目标之间的冲突Р 慈善超市,首先是慈善还是超市,强调慈善就意味着,它是一种有益于社会与人群的社会公益事业,是政府主导下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种必要的补充。是不求回报地实施救助的一种无私的支持与奉献的事业。慈善事业实质上也是一种社会再分配的实现形式。从纯粹慈善的角度看,慈善超市是不够完善的,因为它包含着市场化和企业化的运作。Р 混合型慈善超市运作模式的一个潜功能就是将慈善与市场这两种极端的机制结合起来,寻找慈善超市发展的“第三条道路”,但这条新的道路到底是偏向于哪一方,对于居委会和承包者来说都是值得进一步商榷的。Р 三、结论与思考Р 混合型慈善超市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运作得好,就能很好地整合社会扶贫济困资源,充分发挥公益性社会团体和社会志愿者的作用,同时还能安置很多下岗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因此还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Р (1)完善慈善超市的管理机制Р 各地的混合型慈善超市是有一定的管理章程的,但是从超市销售人员的专业素质上我们不难看出,还是存在不足的。针对慈善超市在我国刚刚起步的情况,我们还有许多需要向苏州或上海等地的慈善超市学习,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完善管理机制。Р (2)正确处理三方关系Р 上文中也提到,慈善超市三方的关系存在一定的摩擦,为了使慈善超市正常发挥它的功能,必须三者之间达成一定的协议,毕竟慈善超市要以慈善的思想理念为主,承包者应该在服从居委会管辖基础之上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而不能够纯粹地运用市场的方式经营慈善超市。Р (3)充分实现让利Р 创办慈善超市的目的实际上就是从最基层,从而能够更加全面地帮助低保户解决实际生活问题,这样一来,慈善超市除了需要作为捐赠物品的暂时存放地以外,更重要的是能够低价向贫困户出售商品,充分实现慈善超市的让利,这仍然需要承包者、居委会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协助才能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