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准分数,没有达标或出现扣分行为的相应给以扣分,达到理想要求的给予加分。行为、管理的基本要求及加分扣分表现见6.4《行为、管理指标标准及说明》。Р考核人对加分或扣分超过5分的情况均要结合具体事件给以说明,方便员工了解上级对其行为的要求和评价。Р客观指标绩效模块的指标及评分办法:在7.2:《部门考核表格》中有详细说明。Р考核的总分的构成公式:Р职员考核总分=工作绩效得分×70%+行为绩效得分×30%Р管理人员总分=工作绩效得分×70%+行为绩效得分×10%+管理绩效得分×20%Р部门总分=工作业绩绩效得分×80%+客观指标绩效得分(五分制)×20×20%Р考核等级的评定Р一般而言考核人根据考核的总分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评定等级,分数与等级的对应关系见下表Р考核等级Р分数范围Р条件描述(必要条件)Р备注Р优秀Р1.2РX ≥85Р有非常突出工作业绩表现或受到公司的表彰,可作为从事相似工作的职员(或同级别职员)的典型表率,且没有不良的行政、纪律表现。Р全部满足条件Р1.1РX≥80Р工作业绩良好,全部达到或超出原定的工作目标,业绩表现在同部门员工中排名在前25%以内,没有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Р全部满足条件Р合格Р1.0Р70≤X <80Р基本达到各项要求,没有重大失误,偶尔需要领导指导,总体效果可以接受;没有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Р全部满足条件Р需改进Р0.9РX <70Р1、工作绩效不良或工作明显失误;Р2、工作能力、表现与要求有一定差距,需要领导不时地指导;Р3、总体效果一般但尚可接受,但总体绩效在部门内排名在后15%范围Р4、纪律表现不良,行政扣分较多。Р符合某单项条件Р0.8РX<70Р1、工作绩效很不理想,不能满足岗位需求,需迅速提高;Р2、工作上有重大失误,对公司、部门造成较大影响;Р3、有严重违反纪律或违反职员职务行为准则的行为;Р4、受到公司通报批评。Р符合某单项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