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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暂行办法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104KB

文档介绍
理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区国资委应当将企业劳动用工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对拒不执行或对本办法执行不力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Р企业应当主动接受同级工会对其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加强与工会的联系配合,共同维护好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Р第六章约束机制Р企业招用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用企业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近亲属关系或有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企业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用企业负责人和招用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录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用公正的,也应当回避。Р区国资委应当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企业招用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和本办法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企业招用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Р区国资委对不按“三定”方案招用企业职工的,不予确认;情节严重的,应提出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报区政府批准。Р对违反公开招用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成绩或招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用的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及时予以清退。对违反招用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Р第七章附则Р企业需要招用非中国国籍人员的,应报区国资委核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用。Р区供销社等城镇集体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Р本办法由区国资委负责解释。Р本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Р企业“三定”方案流程图Р集团公司下属企业Р编制“三定”方案Р委托监管企业Р编制“三定”方案Р集团公司初审Р主管部门初审Р国资委初审后Р区政府审定Р企业招用职工流程Р集团公司下属企业招录人员申请Р委托监管企业Р招录人员申请Р集团公司Р上报招录计划Р主管部门Р上报招录计划Р国资委审核Р计划未批准Р计划未批准Р计划批准Р人才直接引进Р公开招聘录用Р国资委备案或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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