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教师公共租赁住房工程管理办法讨论稿.doc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元,租金每年初交纳一次,由学校设立专门账户管理,租赁费收入专用于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的维护,不得用于支付其他方面。Р(3)教师公共租赁住房入住前,承租教师按印府办发〔2013〕17号文件应缴纳每套2000元的保证金(不计息),与学校签订入住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Р(4)在教职工退休、调离或因本人住房条件改善等原因无需续住时,由教师本人向学校提出退房申请,获得学校批准后,学校如数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并在一个月之内收回住房,教职工原自己添置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理,否则视为放弃。Р(5)教师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期间,教师个人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或使用性质,不得出售、转让、转租、赠送、闲置,否则学校将收回住房。Р(6)房屋设施若有损坏,则照价赔偿,赔偿金可在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承租人另行支付。Р(7)承租人退房时,须保持房屋设施完好、室内清洁,并结清水、电等相关费用,经学校验收后方可退房并退还押金。Р二○一三年七月四日Р申请周转宿舍办理流程图Р教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同意Р↓Р凭领导批准同意书面申请到学校总务处办理住房登记Р↓Р通知本人领取《住房通知单》Р↓Р到总务处签订租赁合同并交押金Р↓Р到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员处办理入住,清点入住宿舍生活Р设施设备,并造册登记(一式2份,双方各执一份)Р退周转宿舍办理流程图Р居住教师到周转宿舍管理员处申请办理退房Р↓Р经教师周转宿舍管理人员验收合格收回钥匙Р↓Р到总务处办理《退房通知单》Р↓Р持《退房通知单》到财务办理停扣房租并领退押金Р教师周转宿舍租用申请表Р编号:2013Р部门Р申请人Р申请Р理由Р申请期限:从年月日到年月日Р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Р总务处审核意Р见Р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Р学校领导意见Р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Р学校周转宿舍领导小组意见Р同意从年月日起入住至年月日此。Р组长(签字): 年月日Р县教育局备案Р年月日Р备注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