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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区公共租赁住房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102KB

文档介绍
或退休时间年月至今单位联系电话劳动合同签订年限年月至年月单位行业类别□教育□医药卫生□商服业□交通运输□建筑业□金融及保险业□机关事业单位□机械制造及自动化□软件信息及高新技术产业□电子与通讯□其他工资性收入情况月均收入元/月(含奖金、补助、津贴等福利待遇收入)情况属实。单位(公章):经办人:经办人电话:年月日以下为个人申报填写非工资性收入月均收入元/月(含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各种奖励及福利待遇、财产性收入、其他劳务所得等。)姓名本人签字并盖手印:月均总收入合计为元/月备注:1.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并签署意见,灵活就业人员、离休、退休人员、无工作人员工作收入证明由本人据实填报;2.本表由证明出具单位和申请人如实填写相关人实际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月均总收入为工资性收入和非工资性收入之和,如收入发生变动,请申请人及时向区公租房管理局申报。3.根据《永川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如提供虚假证明,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永川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根据《重庆市永川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永川府办发〔2013〕40号)和相关政策规定,本人受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委托,同意并授权永川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向涉及到本人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部门或机构查询、核对本家庭财产和收入状况。家庭成员及关系姓名(指模)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申请人申请人配偶申请人父亲申请人母亲申请人配偶父亲申请人配偶母亲子(女) 子(女) 子(女) 具有法定扶养关系的人申请人(含家庭成员)授权签字:年月日备注:1.表中家庭成员指:本户户籍内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人员和不在同一户籍的夫妻及未成年子女。2.家庭成员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监护人代签;代签的需要本人按指模。表中成员姓名签字及指模真实性及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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