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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月学校教学质量奖惩方案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不设立升位奖,其他年级依据上年成绩基础为基数确定其是否升位。Р2、位次设立:按全县25个乡镇级小学校设立25个位次,用去年班科成绩套去年25个乡镇综合成绩,确定该班科去年位次;再用今年班科成绩套今年25个乡镇综合成绩,确定该班科今年位次。Р3、升位档次设立:分别设立前10名升位(降位)、11——20名升位(降位)和后5名升位(降位)三个档次。基础在前10名的每升一位奖50元,降一位惩5元,如果降位后排名仍然在前5名的不予惩罚。基础在11——20名升一位奖30元,降一位惩20元。基础在后5名的升一位奖10元,降一位惩30元。升位(降位)跨档次的分别跨档次给予奖惩。Р(三)人才奖Р1、人才奖设立优秀学生奖及尖子生奖两项,以语、数双科总分确立,小学一、二、四、五年级优秀学生分数双科为170分,尖子分数双科总分为185;三、六年级优秀学生分数为165分,尖子生分数为180分。Р2、人才奖分数必须是真实统考分数,不得以统分时四舍五入的分数计算。Р3、人才奖按班级发放,班级语文、数学教师各得50%。凡班级有一名优秀学生奖班级10元,凡班级有一名尖子生奖班级30元。同一学生尖子生奖与优秀学生奖不得重复计算。Р4、三、六年级凡获得县前300名的在县奖励的基础上学校给予班级加奖。计奖办法:前50名的每生,学校加奖励100元,51——100名的每生学校加奖励80元,101——200的每生加奖60元,201——300的每生加奖50元。名次确定以县教育局发奖名次为准。Р(四)学校管理奖Р学校管理奖分为学校常规管理考核奖和教学质量提升奖两项。Р1、学校常规管理奖:学校班子根据各校一年级来常规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设立常规管理一、二、三等奖,奖励学校行政及村小负责人。Р2、教学质量提升奖:学校班子根据各学校参加统考成绩提升情况对学校包校领导及村小负责人酌情给予奖励。Р阿月乡中心完全小学Р201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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