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获奖学生奖励任统考科目的老师:一、二、五、六年级奖励40元,三、四年级奖励40元,奖金由任统考科目的教师平均分配。(二)未任统考科目或不上课教师的奖励办法1、未上统考科目或不上课的管理员奖励办法以学校综合成绩为准(1)名次奖①全镇:名列第一名奖励100元;名列第二名奖励80元;②全县:名列第一名奖励600元;名列第二名奖励500元;名列第三名奖励400元。(2)名次提高奖,以上学年度统考统改成绩为基础①全镇:每提高一个名次奖励40元。②全县:每提高一个名次奖励200元。(3)名次保持奖①全镇:保持第一名奖励80元;保持第二名奖励60元。②全县:保持第一名奖励200元,保持第二名奖励180元,保持第三名奖励160元。(2)未上课或不上统考科目的教师:直接奖励200元。三、处罚办法(一)统考科目单科惩1、倒数名次惩①全镇:语文、数学名列倒数第一名惩50元;英语三年级、五年级、六年级不惩,四年级倒数第一名惩50元。②全县:名列倒数第一名惩300元;倒数第二名惩250元;倒数第三名惩200元;倒数第四名150元;倒数第五名惩100元。③任两个考试科目的:罚款降四分之一倍。④名次在上学年基础上有提高的不罚。2、名次下降惩,以上学年度统考统改成绩为基础①全镇:语文、数学每下降一名次惩40元;英语在本年度不惩。②全县:每下降一个名次惩100元。(二)不上课或不上统考科目的管理员,以学校成绩为准1、倒数名次惩①全镇:名列倒数第一名惩50元;②全县:名列倒数第一名惩300元;倒数第二名惩250元;倒数第三名惩200元。③名次在上学年基础上有提高的不罚。2、名次下降惩,以上学年度统考统改成绩为基础①全镇:每下降一名次惩40元;②全县:每下降一个名次惩100元。四、其他罚金由教师本人按时交到学校出纳处,如果教师不按时把罚金交到学校出纳处的,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郎德小学二0一一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