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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理工大学关于印《新教师聘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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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程学科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发表SCI、EI检索论文不少于4篇。凡进入研究型岗位者在上述各类论文数量基础上增加1篇。Р(2)人文、社科、经管类学科教师须达到:Р发表SSCI论文1篇,或国家自然基金委管理学部认定的A类期刊1篇,或本学科被SCI收录期刊论文2篇,或国家自然基金委管理学部认定的B类期刊论文2篇,或CSSCI论文4篇。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发表SSCI论文2篇,或国家自然基金委管理学部认定的A类期刊2篇,或国家自然基金委管理学部认定的B类及以上期刊论文3篇,或本学科被SCI期刊收录论文3篇。凡进入研究型岗位者在上述各类论文数量基础上增加1篇。Р3、艺术类学科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首聘期内须达到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业绩条件。Р4、在产、学、研合作中取得重大成就并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经学校审核认定后,可适当减少对上述论文业绩的要求。Р五、其它Р完成学院交给的公益工作。Р附件2Р新聘用具有硕士学位教师首聘期基本任务Р一、师德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努力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履行《教师法》和学校规定的各项义务。对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不得续聘。Р二、培训Р按规定参加青年教师入职培训全部项目,且考核合格。Р三、教学Р1.认真完成1门课程(一般不低于3学分)的助课工作且考核优良。Р2.系统承担1门本科生课程的讲授;采用适合于学科或学生需求的技术手段,为学生提供课程讲授和课外学习指导。教学评价优良。Р3.承担毕业设计或其它实践教学环节的指导工作。Р4.对3名及以上本科生进行专业学习指导、或学生科技活动指导。Р四、科研Р1.项目:参加局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前3名)。Р2.论文: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Р五、其它Р完成学院交给的公益工作。Р本页无正文Р天津理工大学人事处 2015年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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