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子认为需要督查的其它事项。Р六、督查程序Р1、接受学校党政班子安排的督查任务,确定督查重点,研究督查措施;Р2、根据工作需要抽调督查人员,深入相关系(院)、处进行督查;Р3、总结、分析督查情况,作出评价意见;Р4、根据督查情况,按照学校《教学评估工作奖惩办法》的规定提出奖惩意见,报学校党政班子审定;Р5、采取适当方式通报督查结果,广泛接受监督,强化督查实效;Р6、按规定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整改,落实责任,兑现奖惩。Р7、对教学评估整改工作效果和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使督查工作善始善终,确保达到预期目标。Р七、督查要求Р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教学评估督查工作是实施依法治教、保证政令畅通的重要手段,是落实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的有力措施,是完成工作任务、实现办学目标的政治保证。督查组成员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协调,精诚团结,密切合作,确保督查任务圆满完成;全校师生员工要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支持督查工作,自觉接受督查。Р2、坚持原则,奖惩分明:督查工作一定要严格坚持原则,要讲政治、讲党性、顾大局,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督查组要根据学校党政班子的要求,结合教学评估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评估工作奖惩办法》及其相关制度,报学校党政班子审批后严格执行,奖优罚劣,促进发展。Р3、讲究方法,注重实效:教学评估督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一定要讲究方法,务求实效。督查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定期检查每半年进行1次,检查时结合各系(院)、处写出书面汇报材料,督查组根据指标体系和任务书要求,逐项对照检查;不定期抽查是督查组根据教学评估工作进程和需要,深入到有关系(院)、处,采取会议、座谈、现场提问、问卷、查看书面材料等方式进行检查督促。无论何种检查都应以各项工作目标为依据,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记录,对检查结果有分析评价,对今后教学评估工作有具体的改进意见,防止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