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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邮政公司营销团队管理办法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27KB

文档介绍
及业务酬金分配Р1、团队队长及客户经理所负责的个人开发成功的客户业务收入100%计入开发人员营销业绩。业务酬金分配依照此例。Р2、依靠团队或项目组实现的项目收入,由队长按客户经理贡献程度进行实际业绩分配,Р具体内容包括:情报收集20%、方案策划支撑20%、客户前端开发谈判、跟进40%、后续维护20%计入客户经理标准业绩内。业务酬金分配依照此例。Р3、零时组建的总部营销团队开发成功的业务收入由队长按参与人员分配到相应团队,记入该团队成员业绩。总部客户开发业务酬金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Р 五、重点营销奖励分配Р 1、市公司大客户中心完成全年预算收入目标所获得的重点营销奖励按以下方式进行分配:客户中心主任所获占全部金额的30%,剩余70%分配到完成全年收入目标计划的团队。按各团队完成全年收入总额匹配各团队的奖励分配金额。团队队长分配比例可占其团队总额的50%,剩余部分由队长依据各成员创收情况进行分配。Р 2、专业营销团队重点营销奖励分配方式由函件局自行制定。Р 六、营销团队及团队队长激励政策Р综合或专业营销团队队长实行每年竞聘,竞聘成功的团队队长月绩效按1200元/月标准执行,月通信费按220元/月标准执行,年终奖励到团队的重点营销奖励金额队长可占比50%。Р2、四支营销团队根据业绩规模和收入完成进度进行优选,每季一小评,每年一大评。每一季度在完成基本目标进度的团队中评选一个“季度营销明星团队”,授予流动小红旗及奖励团队队长500元,奖励团队500元。每年在完成基本目标任务的团队中评选一个Р“年度营销明星团队”,授予流动小红旗及奖励团队成员省外旅游一次。Р考评分值=团队业绩规模*30%+团队收入完成进度*70%Р七、团队队长退出机制Р团队负责人未完成团队年度确保目标计划的60%;团队2位客户经理未完成其确保目标计划的50%;出现重大违规行为。符合以上条件任一条的不再担任团队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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