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度有所不同。所有的语言符号都有言内意义(主要为语法意义);在技术性文本中,指称意义非常突出;而在文学性话语里,语用意义和某些言内意义(如诗歌中由韵律所体现的音系意义)可能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文学语言中的风格因素基本上可以化归为这三类符号学意义中的一种或几种。译者如果能把一个词语或一段话语的全部意义同时传递给译语读者,那自然很理想;因为这样就达到了原文与译文的完全对等。但在实际上,这种完全对等的翻译是很少能够做到的。译事之难,就在于原语和译语语言符号的各种社会符号学意义同时对应的情况极为少见。在许多情况下,译者都必须在保留什么和舍弃什么之间作出抉择。显然,译者须尽最大努力保证具体上下文中最重要或最突出的意义的正确传译。没有这个前提,译文的准确性和忠实性都是谈不上的。(详见柯平 1995 , 23-44 )。Р从信息论的角度来看,翻译活动的全过程牵涉到五个重要的因素,即:①原文信息、②原文作者、③原文接受者(包括作为原文第一读者的译者以及译文读者)、④沟通原文作者与原文接受者的交际渠道(包括具体的交际场景、交际媒介和宏观的社会文化环境)、⑤语言代码。可以看出,上述各种译论研究途径中除了社会符号学途径外,都只偏重于翻译传通五要素当中的一个或几个(不是语言,就是文学,或者是社会文化);“翻译研究派”与解构派的理论还有某种走极端的偏颇性质(如前者所谓译者要“摆布原文”的主张以及后者对于原文权威性的彻底否定)。而社会符号学的翻译理论比较全面地考虑了翻译传通过程中的五个要素,既注重语言(它毕竟是翻译活动操作的基本对象),也注重各种语言外的因素。它吸收了语言学派在语言结构方面的研究成果和交际学派在语言功能分析方面的长处,对信息可能具有的各方面的意义或功能作了剖析,同时也研究了符号使用者及其所属文化对翻译活动的影响,并用比较严格的方法对这五个要素在翻译过程中的地位和相互作用进行了综合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