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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收支管理办法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17 |  大小:70KB

文档介绍
对外关系户、业务户的销售,其价格由三人组集体决定。Р销售价格管理日常办公室由销售部兼任,每月对销售价格情况予以进行市场调查,并对每月的价格销售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月底报三人组开会研究讨论,特别情况下急需调整价格的,由三人组集体签名行文决定,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对价格管理执行情况予以监督和审计。Р第五章财务收支管理Р第二十一条财务收支实行“统一核算、集中管理”的原则,由财务部门严格按照银行和现金的收支管理要求进行。Р第二十二条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营业性收入、材料出售收入、基本建设收入、融资收入、股权收入,服务收入,废旧物资收入、上级拨款收入,固定资产变价出售收入,各种罚款收入,承包收入、赔偿款等所有收入,均须通过财务部门办理,各部门不得擅自收取和私设Р“小金库”(含临时性押金)。Р第二十三条财务部门对接受的各种收入款项应认真对待,并按财务要求出具相关手续,报有关部门登记核算。Р第二十四条公司的各项收入,未经主管副总、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同意不得私自赊欠、挂账。结算的收入,汇入由财务部门指定的专门银行管理账户。Р第二十五条产品销售部门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安排,作每月和年度的收入预算,送财务部汇总。Р第二十六条各单位代收的各种收入(主要是现金销售),应于当日上交财务管理,不得私自截留和过夜,更不准挪作他用冲抵经济业务支出额。Р第二十七条收取各种对外的房租费、水电费、租赁费等营业外收入,由相关部门造表并张榜公布,应收取住户个人的,由相关部门交财务后,由财务督促收取。Р财务经办人员必须每天将收取的现金,及时送交银行或存储保险柜,并登记入帐,以便核对。Р第二十八条公司支出的各种款项,依据审批程序到财务部门办理支付手续,财务部门应根据资金的轻重缓急程度和预算,合理安排资金的支出管理工作。Р第二十九条财务部门应加强应收、应付款项的管理,定期核查和清理应收、应付款项,加快资金的及时回笼与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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