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健康传播应坚持真实的科学精神,健康的对象是生命,不能拿受众的生命与经济利益挂钩,违背了传播者的职业道德,坚守起码的社会良知,严格“把关”传播内容,是否真正的科学知识,的“专家”身份是否可靠,传播的内容是否有益百姓健康,而不能片面追求收视率、发行量,更不能图一时之经济利益。Р 提高公众的健康知识素养,健康教育传播要跟上。健康素养就是指个体具有获取、理解和处理基本健康信息和服务,并运用这些信息和服务作出正确判断和决定,维持和促进健康的能力,是每个公民应知晓的健康知识和应做到的健康行为规范。2008年1月卫生部发布了《中国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共66条,即通称《健康素养66条》。Р 2010年卫生部在张悟本事件后发布的信息表示,老百姓获得健康知识的渠道越来越多,但是权威的、科学的、准确的健康知识的获取途径还不通畅。据调查,全国居民健康素养具备者只有6.48%。所以才有那么多人盲目相信所谓的养生保健信息。Р 在健康教育传播方面,理论性和实践性仍有待提升。虽然传媒中涉及卫生、健康的内容很多,但真正科学、权威、可信的健康传播信息非常有限,很多是带有利益驱动的广告宣传。真正的健康传播并没有普及到人民大众中,相反,倒是铺天盖地的商业性宣传及张悟本式的伪健康传播大行其道,愚弄百姓。Р 以法律、法规为依托“对症下药”。有法可依,一直是我国立法部门所努力的方向。面对“养生专家”造假事件,工商部门和卫生部门一直无法找到明确的相关法律条规对其整治,往往从其他方面找依据,如采用的罪名是诈骗、违法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过,近年来,有关部门还是有所作为,继新闻出版总署宣布对养生保健类出版物实行资质准入制度之后,从事养生保健工作的人员也将持证上岗。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培训中心(CETTIC)推出全国首届食疗养生和养生管理师培训,报名须有一定的学历、从业经验规定,培训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