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设施控制要求。3.2.9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1)“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中地块控制指标必须包含的内容有:用地性质、用地性质代码、用地面积、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及其规模以及土地利用相容性规定。“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必须附在“图表”右侧,其中“用地性质”和“土地利用相容性”的名称和代码应符合《深标》的有关规定。(2)“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的填写应符合下列规定:a.“用地性质代码”应确定至中类或小类,特别管制区可确定至大类;b.“用地面积”数字数值保留到个位,单位用“平方米”;c.“容积率”数字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3)“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中,应标明设施名称及其规模。(4)“备注”中应说明地块指标规划的依据和处理情况:a.“现状保留”指保留该地块内现有合法的开发用途和强度。此类地块除列明用地性质、用地面积以及现状公共设施项目外,原则上可不确定容积率等指标。b.“规划”指对该地块内指标为规划经综合判断所确定;c.“依据政府批件”指该地块的规划指标已经合法程序确定,在“备注”栏中标明批件的编号或文号。d.“特别管制区”指规划确定为特别管制区的地块。(5)“土地利用相容性规定”的编制应依据政府相关规定并结合图则地区的特定环境和条件,确定土地的“二类”、“三类”用地性质。3.3 《法定图则统一注释》《法定图则统一注释》是指制定和执行法定图则必须共同遵守的管理通则、解释及保护性条款及技术说明。该文件作为法定图则的通用附加说明附在文本之后,以供市民查阅。详见附录二。4 法定文件的成果要求4.1 电子数据法定图则的成果除书面印刷方式外,还应包括“电子数据”方式。成果表达的基本原则是:文本的章节编排、图表的图面安排、图例、代码、编号以及电子数据等均应统一,并采用统一装订格式。4.2 文本和图表文本和图表统一采用 A4 幅面竖向装订格式。大于 A4 幅面的图表亦折叠为 A4 幅面大小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