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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的法则通俗解释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29 |  大小:89KB

文档介绍
角,所以相对于无限而言,都是“虚”是“假”,但这并不是要去否定创造Р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Р鸠摩罗什翻译时,如,原本的意思是“真理”Р“如来”,真理就来到了Р当你看到一切创造都是无限的某种表达,你就看到了那个源头所在Р是的,很简单的道理,无限的智慧必然包含了一切智慧,包含了一切视角,全部的完整的视角,于是是最真实的最完整的Р无法相,亦无非法相。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则为著我人众生寿者。Р如果你以有限角度去看造物,并认定那是“真”,你就落入一个限定的视角,就“着相”了Р但这并不是说,你不可以这样去看,只要清醒认识到,“这是一个有限角度,还有其他角度”,就ok了Р我不知道你说的“宇宙”的定义是如何Р如果你定义的“宇宙”之外还有其他宇宙,那么你定义的宇宙自然是有限的Р如果你认定存在一个“无限的宇宙”包含了所有宇宙和所有造物,那么自然是无限的Р只需要参透一个“无限”,基本大门就打开了Р然后你去看佛经会发现很容易明白佛在说什么Р去看圣经会很容易明白基督在说什么Р去看薄迦梵歌很容易明白克里希纳在说什么Р不要去定义Р任何定义,你都无法接触到那个无限Р从个体角度去看,任何创造都必然有扭曲Р因为不是完整的Р关键是,你为什么要跳出去?Р赫赫,还是“分离意识”在作怪不是么Р你就是无限Р没有必要去分离Р你只需要去“是”Р也就是融合Р为什么要跳出无限,而不是与无限融合呢Р更何况我们存在本身没有任何情况下是与无限分离而在的,即便人类的思维定式是习惯性的分离Р其实,就是“分离意识”才紧紧的束缚了我们自己,也把我们自己牵扯到这样的轮回当中来Р创造了分离、挣扎、奴役和被奴役的幻象并沉浸在里面Р你如何看待无限,也就形成特定的振动,特定的振动,表达为特定的幻象Р你认定那是“真”,于是就紧紧的依附其上Р是的,这就是“无限一体”动出的意识,那是“爱”,在无限一体之内,没有任何存在被分离被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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