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不符合3.1.3规定情形的其他地下建筑面积。 3.1.5.2住宅中为两户及以下户型使用的地下室建筑面积。 3.1.6地上核减建筑面积核定建筑功能属于以下情形的地上建筑空间,建筑面积计入地上核减建筑面积。 3.1.6.1尺度超过规定限值的非功能性凹槽住宅、宿舍、公寓式办公建筑的非功能性凹槽有以下情形的,其按层计算的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地上核减建筑面积: ⑴凹槽进深超过1.5m。⑵凹槽进深不超过1.5m,但面宽与进深之比小于2。⑶凹槽内设置的阳台或两户及以下使用的外走廊,其进深与凹槽进深之和超过2.4m。凹槽进深是指计建筑面积的建筑外墙(窗)的最大凹入深度;凹槽的投影面积,以凹槽内的建筑外墙(窗)或阳台计建筑面积线外缘至凹槽外顶点(含外墙上附着的阳台、凸窗实体外墙顶点)的连线计算。 3.1.6.2超过规定限值或未按规定设置的室外透空空间室外透空空间有以下情形的,其按层计算的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地上核减建筑面积: ⑴厂房、仓库建筑及超高层的办公、新型产业建筑外围设置的任何室外透空空间。⑵住宅、宿舍、公寓式办公、商业、物流建筑及非超高层的办公、新型产业建筑,在户内房间与房间之间设置的室外透空空间。⑶非超高层的住宅、宿舍、公寓式办公建筑,在户与户之间、户与核心筒之间设置的非三户及以上采光通风唯一来源的室外透空空间。⑷超高层的住宅、宿舍、公寓式办公建筑,在户与户之间、户与核心筒之间设置的非三户及以上采光通风唯一来源的室外透空空间,其按层计算的投影面积超过相应规定限值。⑸商业、物流建筑及非超高层的办公、新型产业建筑,在户与户之间、户与核心筒之间设置的室外透空空间,其按层计算的投影面积超过相应规定限值。室外透空空间按层计算的投影面积,以室外透空空间内的建筑外墙(窗)或阳台计算建筑面积线的外缘至结构连梁、连板、装饰性构件等的外缘计算。 3.1.6.3超过规定限值或未按规定设置的室内透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