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户如商户经营场所不在中国银联认定的专业批发市场内的,应提供生产或代理产品或区域授权经销商资格的证明或授权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Р(六)行政事业类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机构成立批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Р(七)特殊行业商户应提供国家相关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Р(八)我行要求客户提供的其他材料。Р第十七条经办行客户经理负责特约商户申请资料的收集,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报送至经办行商户管理员处进行业务受理初审;初审通过的客户资料由经办行商户管理员提交分管行长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由经办行商户管理员录入TMS商户管理系统并将全套资料上报至审批管理行或银行卡发展中心进行终审。Р第十八条商户初审Р(一)要对申请商户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商户的实际经营项目是否与其营业执照所列的经营范围相符。Р(二)审查申请商户提供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等证照是否真实有效。Р(三)对申请商户的风险、成本和收益进行认真的综合分析,是做为是否拓展其成为我行特约商户的重要依据。Р(四)完整性审查:审核《XXXX银行特约商户申请审批表》、《商户自主选择收单机构承诺函》、《XXXX银行特约商户行为规范承诺书》、《XXXX银行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协议书》及第十五条所列的必备材料是否完整、齐全。Р(五)合规性审查:《XXXX银行特约商户申请审批表》、《商户自主选择收单机构承诺函》、《XXXX银行特约商户行为规范承诺书》、《XXXX银行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协议书》填写是否合规、正确;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各项相关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商户法人(或主要经营者)或其授权人是否已签署《XXXX银行特约商户申请审批表》、《XXXX银行特约商户行为规范承诺书》;商户所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是否与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