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农村商业银行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16 |  大小:432KB

文档介绍
,应提出需求并履行规定的选聘、审批程序,不得未经审批擅自聘请律师。对于选聘律师人选需求单位可以推荐但不得指定,具体人选由总行或分行法律事务管理部门确定。Р对选聘的外部法律专业人员的日常管理根据需求单位归属分别由总行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衔接管理。Р普法教育Р普法教育是指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特别是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和能力。Р全行可开展法律专题讲座、法制座谈会、法律素质培训、普法考试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Р总行组织的法律培训全年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Р知识产权管理Р知识产权管理是指对我行涉及知识产权的活动实施的管理活动,包括对我行享有(或与他人共同享有)的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避免我行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造成的风险和损失。其中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域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知识产权。其中在著作权保护过程中涉及肖像权的保护的,也包括在知识产权的保护范畴内。Р总行法律事务管理部门为知识产权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对知识产权进行统一管理。部门和各分支机构应密切配合总行法律事务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切实实现对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Р知识产权管理应遵循效益性原则,统一管理、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有效保护原则,合法使用他人知识产权原则,保密性原则。Р对知识产权管理的具体操作按照本行《大冶农村商业银行知识产权管理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Р附则Р本办法由总行风险合规部法律合规中心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Р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Р附件:Р1.《大冶农村商业银行法律事务咨询表》Р2.《大冶农村商业银行法律文件审查表》Р3.《大冶农村商业银行法律事务登记薄》Р附件1:《大冶农村商业银行法律事务咨询表》Р大冶农村商业银行法律事务咨询表Р年月日Р咨询单位Р Р咨询人Р姓名Р联系电话Р Р Р法律事务Р受理人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