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业务中需要进行职务分离的主要有:(1)生产或销售部门根据生产使用量或销售需要量提出需要采购的物资品种和数量,仓储部门依据提供的需采购物资品种、数量及现有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报预算管理部门审批,然后由采购部门依据经管部门提供的市场调研报告进行公开询价。(2)由生产或销售部门、采购部门、财务部门和法律部门、经营管理部门共同组织招标投标来选择供应商,并会同供货单位签订采购合同。(3)物资的采购人员不能同时负责所购物资的质检、验收、保管。(4)物资的采购人员、保管人员、使用人员不能同时负责会计记录。(5)采购人员应与负责付款审批的人员相分离。(6)审核付款人员应与付款人员相分离。(7)记录应付账款的人员应与出纳人员相分离。Р 2.请购单控制制度。在确定物资采购时,无锡全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必须由物资的使用部门根据未来一定期间的需要量,以填制“物资需求单”的方式提前通知物资保管部门,“物资需求单”有使用部门的制单、审核、批准人员签字。无锡全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保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需要量,再根据现有物资的库存量计算出请购量,正式提交“物资请购单”。经过物资保管部门主管签字的请购单报预算管理部门审批并会同采购部门、财务部门、确认制定采购计划。财务部门根据资金使用情况签署执行意见,采购部门将采购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存档备案并办理招标订货手续。Р 3.审批控制制度。根据无锡全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使用情况的实际需求,兼顾所需物资的特性,结合现有库存情况,制定出品种、数量、交货期较高准确性的采购计划,上报经营管理部门审批,金额较大的一类物资采购由经理办公会审批。对于计划内的采购项目,具有请购权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计划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对于超计划和计划外代购项目,具有请购权的部门应对需求部门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后再办理请购手续,并报审批人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以及实际需要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