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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返工管理制度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47KB

文档介绍
产品返工(修)工艺的管理制度Р为了规范产品返工(修)工艺的管理制度,降低厂内产品返工(修)的成本,避免客户质量投诉及质量事故的索赔,给公司造成经济上的损失;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Р1.在生产过程只产品出现异常时,品管部车间品管员出具《品质异常报告》,当品管部不能确定返工(修)方法时,由品管部上报技术部确认产品返工(修)工艺,如技术部不能确认的,由厂部领导及业务员共同讨论确定产品返工(修)工艺;生产部经理安排车间按确定的工艺对产品进行返工(修);品管部负责对产品返工(修)工艺的监督、执行和检验;直至产品合格方可转序或进仓。Р2.库存产品由生产或仓库按业务部的出货清单提前5-7天通知品管部对库存产品进行检验,在检验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时(如:表面质量差、灰尘、发霉、生锈、油漆变色、脱落等),由品管部出具《品质异常报告》确定产品返工(修)工艺,通知仓库返工;当品管部不能确定工艺时,由品管部上报技术部或厂部领导及业务员共同讨论确定工艺;生产部经理安排仓库或车间按确定的工艺对产品进行返工(修);品管部负责对产品返工(修)工艺的监督、执行和检验;直至产品合格方可出货。Р3.业务部业务员或生产部需要借用车间或仓库其它客户产品时,必须通知品管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货。Р3.对借用其它客户产品及对产品进行返工(修)时生产车间或仓库必须经品管部检验确认并标识产品合格牌,(包括库存产品)方可装柜出货;生产车间或仓库不能擅自做主、更改产品的加工、返工(修)工艺;否则,由此产品出货造成客户质量投诉或质量索赔的责任由生产车间承担。Р 阳江市奇正建筑五金有限公司Р 副总经理签发:Р 200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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