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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返修管理制度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25KB

文档介绍
内向公司技术部申请复核。 4、返修经济损失在20XX元以上,由各品牌服务总监及公司技术部(2人以上)共同确定。三、返修管理: 1、由于备件质量引起的返修,按各品牌厂家的备件保修条例执行(不处罚)。 2、外返管理:1台外返车取消班组月补贴的3%;2台外返车取消班组月补贴的6%;3台外返车取消班组月补贴的9%;3台以上外返车取消班组月补贴的10%(封顶)。 3、内返管理:按各品牌服务站内定管理执行。 4、返修经济损失:返修直接经济损失在20XX元以下的,由班组承担成本价格的30%;返修直接经济损失在20XX元以上的,班组长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给本品牌服务总监(经理),由品牌服务总监(经理)与公司技术部成员(2人以上)根据责任确定班组及个人承担比例。 5、质检员责任:返修直接经济损失在20XX元以下经原因分析,属出厂检验员应在试车中发现而未发现的,取消质检员补贴50元/台/次;返修直接经济损失在20XX元以上经原因分析,属出厂检验员应在试车中发现而未发现的。取消质检员补贴100元/台/次。 6、对于同一台车同一故障返工2次,又不通知公司技术部成员会诊,第三次返工开始,分别取消服务顾问、服务经理、服务总监各100元/台/次。 7、服务顾问包庇隐瞒返修车辆不填报外返单的,取消补贴200元/台/次。四、每月3日前由服务总监(经理)向财务会计提交返修损失报告(ISO文件表格)。会计核实后报人力资源部计发补贴。五、申诉: 返修车辆当事人(班组)若对返修处理有异议,应无条件先执行返修,争取客户谅解,然后在2个工作日内向技术部组长申请复议。技术部受理后应在2天内了解实情及加注处理意见交公司总经理批复执行。当事人(班组)若仍对技术部意见有分歧,应有公司总经理批复后3日内直接向公司总经理申诉。六、公司技术部成员名单: 组长:李振剑组员:梁正远、陈林顺、廖章庆、古志阳、刘将、何亚勇、陈安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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