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媒体向社会发出通知、通告,在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的有关单位停止使用该产品,以防止危害发生或将危害降低到最少。Р停止使用的通知。Р4.4 紧急召回决定发布后,销售部须迅速通知用户及有关部门,以最快的速度和途径召回产品,不得延误。Р4.5召回的产品销售部应填写《产品召回记录》。内容包括召回产品名称、批号、规格、数量、召回日期、召回原因、召回单位及地址、联系人、召回人员。Р召回产品的入库时必须严格实行验收且检验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验收,核对召回产品品名、批号、规格、数量等无误后,清洁召回产品外包装,放置于退货专用区域,并逐件粘贴相应状态标识,并做好记录。Р4.6若是实际接收的召回产品品名、批号、规格和数量等与实际不符,或有其它的异常情况,仓库必须通知质量管理部门和销售部门并与召回产品所在单位联系,查明原因,方可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Р4.7召回品必须严格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或移动召回产品。Р4.8检验人员要将《产品召回记录》确认,以保证所有所有已通知产品的召回。Р4.9召回的不合格产品应按不合格品进行管理,并按《不合格品管理规程》的规定执行,销毁过程必须有食品监管部门的人员在现场监督。Р4.10产品召回的各个阶段要由参与人员做好记录,包括所采取的措施,日期时间等。整理后由总经理交质量管理部归档备查,并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Р5. 不合格原因的调查处理Р对于因质量原因导致产品召回的,质量管理部门必须组织对导致产品召回的原因、产品实际质量状态、存在的缺陷及其影响范围和程度等进行彻底调查。根据调查分析结果,作出相应的处理。针对导致质量缺陷的因素,质量管理部会同生产管理部门、车间及其它有关部门,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责令有关责任部门予以整改,以防同类失误的再次发生。Р6. 召回报告Р在召回完成后,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向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食品召回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