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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集团审计管理制度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22 |  大小:334KB

文档介绍
三)对审计人员打击、报复的。Р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工作时,发现侵占集团、客户财产和利益的,应立即责令停止侵占,并及时向集团董事局汇报。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时,发现曾侵占集团、客户财产和利益的,应及时向集团董事局汇报。Р审计小组应建议集团董事局责令相关责任人立即退回被侵占的财产和利益,建议根据集团制度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建议集团将责任人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Р审计小组发现被审计单位财务管理混乱的,应建议集团更换会计人员;发现被审计单位会计处理不当的,应责令被审计单位调帐。Р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时,发现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应根据事实和职能分工,及时向集团董事局汇报,提出处理建议。Р奖励、惩罚制度Р被审计单位及负责人须对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性负责,并积极配合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集团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由集团移交公安、司法机关构处理。Р(一)阻扰审计人员执行职务,抗拒、破坏审计监督的;Р(二)拒绝或拖延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与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有关的财务资料的;Р(三)拒绝或拖延提供业务挡案、业务资料、对外签订合同等与审计有关的业务资料的;Р(四)出具伪证或隐匿、转移、销毁证据等隐瞒事实真相的;Р(五)打击、报复和陷害审计人员、资料提供人员、检举人、证明人的;Р审计小组和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及其负责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发表审计意见。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应勤勉尽责,克己奉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集团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1,扣发部分直至全部年终奖金;2,下调月薪5%--10%;3,行政处分直至开除,1—3项可单处或并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由集团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Р(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Р(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Р(三)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Р(四)泄露集团秘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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