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部课程标准的课程目标的阐述中,德育要求在逐步提高。例如对“环境”内容在初中的德育目标是,“增强对环境、资源的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增强关心和爱护环境的社会责任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而在高中“环境保护”选修课中,进一步提高为“理解个人在环境保护中应具备的态度、责任和行为准则。”Р(四)德育目标的主体转变为学生Р这两部课程标准的德育目标的对象是唯一的,即学生,而不包括教师或者教科书的编者,而且德育目标最终要检验的是学生是否达到了预期的学习结果,而不是教师有没有完成某一任务或是否达到了某一目标。因此,德育目标不再采用Р“使学生……”“提高学生……”“培养学生……”等语句陈述,而是把目标主体由教师转变为学生。这样做使德育目标的表达更具科学性、规范性和合理性。Р六、小结Р从建国以来我国历次的地理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的德育目标的变迁中,折射出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制订时的政治经济社会背景,记载了地理课程改革曲折的发展历程。地理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的德育目标也从纯“政治”、难操作的“过高”目标逐步转化为注重学生个人发展、可操作性强的目标。Р地理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中的德育目标由20世纪50年代的“纯政治目标”到60、70年代突出“人类中心论”;80年代开始提出资源观、人口观和环境观的教育,并且在教学大纲中把德育目标进行了“降解”──按照年级分了不同层次;90年代以及2000年的教学大纲中增加了科学精神的内容,并把“可持续发展观念的培养”也列入德育目标之中,而且删去了“历史唯物主义”教育的目标,用“国际意识教育”目标取代“国际主义教育”目标;21世纪的地理课程标准中将德育目标进一步丰富为“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将其归为地理课程的“终极目标”,突出了德育在地理课程中的地位,丰富了地理教育中的德育内容,德育的主体也由教师转为学生,使德育目标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Р 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