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进行一次评价.Р第二十七条、考核评价的维度Р1、关键岗位储备人才与后备人才的选拔.Р2、轮岗的实施.Р3、培训任务的达成.Р4、关键岗位储备人才和后备人才培养成功的数量.(由事业部总经理或授权人与人力资源职能部门共同进行评定)Р第二十八条、考核指标及衡量标准Р1、关键岗位储备人才培养合格率Р2、考核指标的衡量方式=周期内实际培养合格的关键岗位后备人才数量÷周期内计划培养关键岗位的人才总数×100%(按第一、第二、第三梯队划分)Р3、各梯队关键岗位储备人才的具体培养周期,由人力资源部与责任部门、责任人共同确定,并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之内.Р第七章人才的岗位履新、晋升与淘汰Р第二十九条、实施方式Р1、各梯队关键岗位储备人才及后备人才,从甄选、测评、培训及轮岗等各阶段实施完成后,将进行考核评价,凡考评不合格的关键岗位储备人才及后备人才将予以淘汰或继续在原岗位任职;考评合格的人才公司将提供履新或晋升岗位的机会.Р2、若公司现任各梯队岗位实缺较少,培养合格的关键岗位储备人才及后备人才无法马上晋升或履新岗位的,公司将参照其能胜任岗位类型与级别,给予适当提升其工资与福利待遇.Р3、经考核评价合格的人才人力资源职能部门将根据营销、管理、技术、生产等类别并结合梯队类别建立人才库,以便随时掌握人才信息.Р第三十条、履新/晋升与淘汰Р1、关键岗位储备人才与后备人才的淘汰数量,由考核评价的结果来确定.Р2、关键岗位储备人才与后备人才岗位履新或晋升的数量,根据空缺岗位的实际数量及考核评价的结果来确定. Р第八章附则Р第三十一条、本办法中所提及的后备人才包括了公司所引进的储备干部人员,储备干部人员的培养除遵循本办法外,还应参照公司2011年8月13日批准的《公司人员培养实施方案》来执行.Р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集团人力资源职能部门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Р第三十三条、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正式实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