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分计算:单位考核最终评分=∑(考核人评分×比重)Р第二十三条年度个人考核:Р(一)个人考核按以下规则进行,评分细则结合集团公司年终考核评分细则实施:Р1、总经理的考核由集团公司考核委员会依据年度目标责任书的约定予以考核。Р2、总经理助理(含)以上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根据分管部门Р平均评分、总经理评分、民主评议确定,其中分管部门平均评分占Р60%,总经理评分占30%,民主评议占10%。Р3、总经理助理(含)以上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根据分管部门平均评分、总经理评分、民主评议确定,其中分管部门平均评分占60%,总经理评分占30%,民主评议占10%。Р4、部门经理(含直属公司经理)的年度考核结果,根据部门考核评分、总经理评分、直接分管领导评分确定,其中部门评分占70%,总经理评分占10%,分管领导评分占10%,民主评议占10%。Р5、部门副经理(含)以下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以部门评分以及个人综合(内部)考评分的综合评分为个人年终考核评分,具体为:Р(1)、部门副经理:部门评分占50%,部门负责人评分占30%,分管领导评分占10%,总经理评分占10%。Р(2)、经理助理:部门评分占40%,分管部门副经理占15%(没有分管部门副经理时,由部门经理评分),部门经理评分占25%,分管领导评分占20%,Р(3)、普通员工:部门评分占20%,分管部门副经理评分占25%,部门经理评分占45%,分管领导评分占15%。Р第二十四条年度浮动工资发放:Р(一)总经理根据集团公司考核委员会核定的年度经营管理责任目标完成的指标情况核发年度浮动工资。Р(二)总经理助理(含)以上人员根据集团公司核定年度经营管理责任目标完成的指标情况的比例和年度考核评分情况核发年度浮动工资实际金额:年终考核评分≥85分的,全额发放;60分≤考核评分<85分的,则按考核评分/85的比例计发;考核评分<60分的,不予以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