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冒用他人医保卡行为的定性分析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58KB

文档介绍
以病例为准, 用医保卡消费的, 应当确保医保卡信息与病例信息一致, 以防冒用他人医保卡。Р其次, 应当加强对医院的管理。对于全国的医保定点医院, 应当实行实名挂号就诊, 在挂号时提供就诊人身份证, 并将就诊人个人信息录入医院系统, 医生在问诊时应当核对挂号系统中的身份信息, 确保与实际就诊人一致。Р最后, 尽快实现社会医疗保险全国统筹。目前, 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尚未实现全国统筹, 而是由各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分别对医保卡发放、使用进行管理, 各地医保卡发卡银行、卡面信息、使用方式都存在一定的区别, 既给持卡人造成了一定的不便, 也不利于医保卡的统一管理。因此, 早日实现社会医疗保险全国统筹是完善医保卡管理制度的重要一环。Р参考文献Р[1]尚迪.冒用家人医保犯了什么罪[N].河南法制报, 2015-12-23 (014) . Р[2]姜熙.医保卡乱开药可构成诈骗[N].贵州民族报, 2011-08-29 (A03) . Р注释Р(1) (1) 天津市人力资源与社保局出台的《关于优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从2016年10月起, 按照统账结合模式,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当月个人账户金额的70%实行注资管理, 参保人员可自行提取, 用于补偿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支付购买保险、体检等费用;其余30%继续实行记账管理, 专项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医保政策内的费用。Р(2) (2)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可以使用个人账户的资金支付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的下列费用: (一) 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二) 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和体检的费用; (三) 在本市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的费用; (四) 个人需补交的社会医疗保险费用; (五) 其他符合国家、省、本市规定的医药费用。”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