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电器集团有限公司Р文件号РQ/RMD.Q.C-15Р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Р控制程序Р版本号/修订号РA/0Р页码Р第3页,共3页Р工作内容Р负责部门Р流程图Р5.2.4.2 体系管理中心、办公室在日常对体系运行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开出不符合项整改报告、交不符合产生部门整改、限期完成后提交验证。Р5.2.6.3 内审、外审、管理评审中发现的不合格(不符合),体系管理中心责成责任部门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或纠正措施,限期完成后提交体系管理中心验证。Р5.2.4.4 各部门对采取纠正预防措施所引起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变化,要重新识别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进行重要环境因素评价、风险控制,执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更新程序》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程序》。Р5.2.5 记录保存、归档Р5.2.5.1 责任部门负责记录保存,并上交一份体系中心归档。Р5.3 其他补充说明Р5.3.1 涉及文件方面的修改,依据《文件控制程序》执行。Р5.3.2 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Р5.4 输出Р输Р出Р资料Р顾客(接收部门)Р提交时机Р纠正、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Р各责任部门Р随时Р6 过程监视Р过程Р监视Р项目Р负责部门Р频次Р纠正、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完成率Р体系中心Р制定措施后Р1、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完成率=(完成的措施数÷措施的总数)×100%;目标值:100%;频次:措施计划表规定的完成时间后;Р7 相关文件Р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Р《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更新控制程序》Р《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程序》Р《内部审核控制程序》Р《管理评审控制程序》Р《文件控制程序》Р《记录控制程序》Р8 记录РQ/RMD.Q.R-15-01 《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表》РQ/RMD.Q.R-15-02 《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计划表》Р编制日期Р2009年9月15日Р实施日期Р200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