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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案场管理制度房地产销售案场管理制度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15 |  大小:100KB

文档介绍
接待者为准,特殊情况除外。Р2、若出现销售人员之间无法协调的客户归属问题,则以最早的客户来访记录为准,如出现未明确业绩归属的特殊情况由销售经理协调解决,无法协调的由销售经理报副总经理协调。Р对于任何有损于团队合作,公司形象,不利于营销行为或违反案场接待制度的人员,Р销售经理将给予警告、停止案场接待、扣除(部分)奖金的处罚,情节严重的依公司规定给以辞退或开除。Р4、在接待客户的销售人员不明客户权属情况下,应在接待客户完后把客户资料告知每位Р销售人员或销售经理。Р案场客户来访采用轮流制度,销售人员按销控排定的顺序在预接待的位置接待客户,Р下一位为预接待准备状态同时为上位客户倒茶水,如不坐在预接待的位置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接待,下一位可自动补上。任何情况,控台不能缺人。Р6、案场销售人员之间有相互协助的义务和责任,严禁为了各自的私人利益发生争抢客户和争吵的行为。Р7、严禁发生有客户归属问题时向客户寻求证明,一旦发现,其客户归属公司所有。Р二、电话客户归属Р1、电话由当日值班人员接听,并负责记录来电客户资料,值班人员接待客户时由其他人员接听,并负责记录来电客户资料。Р2、电话客户资源平均分配,销售人员根据分配的电话约其到案场,如约至现场未指明销售人员接待时,按正常轮接制度接待。Р三、来访客户归属细则Р来访客户归属原则为第一接待人,所有销售人员在接待客户时必须问清客户是否是第一次来本项目现场,其他特殊情况如下:Р案例一:已成交老客户来访Р情况说明(一):因非业务事情来访或客户主动表明无购买意向Р接待人员:第一接待人:原销售人员;Р第二接待人:由刚接过客户的销售人员义务接待(原销售人员不在)Р业绩归属:原销售人员Р是否补接客户:准予补接Р情况说明(二):有二次购买意向Р接待人员:?第一接待人:原销售人员;Р第二接待人:由刚接过客户的销售人员义务接待(原销售人员不在)Р业绩归属:原销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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