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房地产保有税及其实施对策探讨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24 |  大小:198KB

文档介绍
27.16%Р地价+税收占房价比重=57.16/100=57.16%Р房地产开发商利润占房价比重=20.34/100=20.34%Р根据各地地方政策的不同和房产开发的具体情况,地价和税收会占到房价的50%-75%。Р2.税基窄,优惠多Р大多数的房地产税都集中在房产的经营行为中,自然使得税基窄,造成了税收的不稳定,而且还容易造成税款的流失。而且我国对国家机关部门、事业单位等的个人房产都实行免税。房地产税类中,共有13项优惠项目,11项免税项目。税收优惠也使得税基变窄,造成了税收的流失,同时也给偷税漏税行为可乘之机。我国现行房地产税类的征税范围只限定在各城市、工业区和矿业区,实际上随着我国经济的腾飞,可以考虑在富裕农村中的经营性场所也进行适度征税。Р3.重流转,轻保有Р在目前的房地产税制度下各种税费在房价中占到了20%-40%,整体赋税较重。并且税负结构不合理,绝大部分的税负都集中在开发和流转环节中。税收过度集中在开发和流转环节中,致使在保有环节只有城市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并且两税相加占房价的比重不到2%。这种轻保有、重流转的税制,由于住房富有弹性,导致税负基本上都由普通购房者承担。不但造成了房价的高涨,抑制了正常的需求。房价的高涨还助长了投机,等于变相鼓励住房资源的空置和浪费,加重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不平衡的现象。并且在这种结构下,由于税基的不稳定,完全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波动而波动。所以,一旦房地产市场降温,政府财政收入的稳定也会受到影响。Р4.费、税关系混乱Р在现目前的房地产税费体系下,税费关系很混乱。经常存在着税费划分不清的现象,并常常存在着以费带租、以费代税等现象,而且费用名目繁多、征税环节多。有些地方政府在收取了土地出让金和双重配套费外,还需要收取墙改费、绿化费、施工放线费、电力委托费等几十种税费。有些地方政府还会强制开发商只能用市建设局设计的图纸,并赚取高昂的设计费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