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公布制度,家族企业可以通过职业经理人的工资以及取得的业绩来判断职业经理人是否具有“公平动机”,从而决定是否聘用该经理人,这个制度还可以激励职业经理人为了获得并维持“公平动机”这个声誉而努力工作。职业经理人市场上会存在普遍的一定的工资标准。这个标准基本是大家都认可的,若是低于这个工资,职业经理人将不会为家族企业工作,这个工资标准可以视为保留工资。家族企业在聘用一个职业经理人的过程中,可以先查看该经理人以前的工作记录,看看是否以前的企业给予职业经理人高于保留工资的固定工资后,该家族企业的产出会有相应的提高,只要满足增加的产出大于保留工资和固定工资的差额,就可以认为该职业经理人是具有“公平动机”的,可以予以聘用。一旦这种做法形成普遍性,职业经理人就会为了获得“公平动机”的声誉而努力工作,即使是不具有“公平动机”的职业经理人也会将自己“伪装”成具有“公平动机”的职业经理人,以获得市场的认可。Р (三)建立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激励制度。职业经理人作为单独的个体,往往各自具有自己的偏好,针对这些偏好,家族企业需要运用多种激励方式,将各种方式加以结合,从而更好的对职业经理人进行激励。如,可运用目标激励以及偏好激励。美国著名科学家洛克认为,目标设置是管理领域中最有效的激励方法之一,绩效目标是工作行为最直接的推动力。职业经理人受雇于家族企业,进行企业经营管理计划、组织、协调、决策,是在企业的各个工作项目中实现的,每个工作项目都有其特定的工作目标。在职业经理人进行具体的经营管理前,家族企业可以通过设立科学、切实的工作目标对职业经理人进行工作目标激励。不同的职业经理人有各自的偏好,如,有的职业经理人偏好权力,那么家族企业应当适当的给予其更多的权力;有的职业经理人偏好收益,那么家族企业应适当给予更多的报酬。另外,在进行物质激励的过程中,应加大绩效报酬的比例,真正从物质方面对职业经理人起到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