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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毕业论文-企业多元化投资战略探讨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21 |  大小:72KB

文档介绍
府采购对创新企业的支持和引导,环境法更是缺乏激励企业创新的相关规定等。在一些重要的方面还存在法律的缺失,如反垄断法、保护商业秘密法等处于缺位状态。Р    长期以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使我国的法律多“指令”少“自主”。计划经济时期,企业是完全意义上的国家附属物,实质上是一个生产车间。与此相适应,这个时期的法律多体现国家的意志和指令,国家配置社会资源,国家安排企业的发展方向、投资建设,企业没有自主发展的能力,法律没有为企业提供自主发展的条件。依据三权分立的学说,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是国家最重要的三项权利,这三种权力的制约与平衡保证了国家权力结构的稳定。在我国,行政权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地位,行政权力的异常强大甚至干扰了其他两项权利的正常运行,表现在法律为行政权力的广泛介入,法律的管制色彩浓厚。立法本应反映广大立法者的意志而由于行政权力的过分干预,我国的法律不论公法还是私法都带有行政命令的色彩。。法律在行政权力的指引下,为企业设定了许多条条框框,企业无法自主创新,也不敢越雷池半步。再探究法律缺乏创新的深层次文化根源,儒家的“中庸”学说难逃诘难。“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庸”,即平常的意思二、企业自主创新动力不足之原因分析    造成我国企业自主创新动力不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法律环境外,还有研发能力差、粗放型生产经营方式、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对这些原因的分析也有助于对构建企业自主创新的法律环境这个问题的认识。      1.自主研发能力差    企业的研发能力对于企业自主创新来说至关重要。一个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谋求新的大发展,其自身强大的研发能力是根本。只有具备强大的研发能力才能拥有创造力,企业也才能实现不断的自我革新,从而保持强劲势头。可以说企业研发能力的强弱决定着其自主创新能力的高低。我国企业之所以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其内在原因便正是企业研发能力比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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