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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新旧《职业教育法》中学业评价内容的比较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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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角度完善制度内容Р 职业教育学业评价国际化是未来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经之路。欧洲现行的职业资格互认框架正是今后世界范围内通用职业资格的缩影。应通过共通的学业评价内容、标准和等级认定办法,促进职业资格互认和职业教育国际化。《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中对与国外教育合作方面而言,仅提出鼓励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对职业教育提供资助和捐赠,对我国如何通过职业教育学业评价促进职业教育国际化并没有做出具体规定。我国《职业教育法》中的学业评价欲与国际接轨,应根据《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积极开展对国外职业教育颁发的学历与资格证书的鉴别和认定,从制度角度承认其合法性。同时,发展跨区域、跨国职业教育合作项目,为通过项目考核的学习者颁发双方共同认可的职业教育资格证书,使两国职业教育资格证书持有者的职业能力在就业与职业发展过程中得到两国的共同肯定,为学习者提供多元的职业教育与就业选择。Р 参考文献: Р [1]徐涵.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与反思[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305-312. Р [2]杨金土,罗宏述.部分国家和地区职业技术教育法规选编[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0:49. Р [3]Federal Ministry of Education and Research. Perform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in Germany-The 2005 Vocational Training Act (Berufsbildungsgesetz 2005)[EB/OL].[2016-06-09].https:///The_2005_Vocational_Training_Act.pdf. Р [4]姜大源.德国职业教育改革重大举措――德国新《职业教育法》解读[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5(14):59-61. Р (责任编辑:张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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