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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1]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34 |  大小:58KB

文档介绍
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情况表;Р 15、其他有关材料。Р (三)反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的材料:Р 1、抵押物、质物清单;Р 2、抵押物、质物所有权证明;Р 3、抵押物、质物评估资料;Р 4、保险单;Р 5、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同意抵押、质押的决议;Р 6、抵押物、质物为共有的,提供全体共有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声明;Р 7、抵押物、质物为海关监管的,提供海关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Р 8、抵押物、质物为国有企业的,提供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Р 9、其他有关材料。Р (四)注意事项Р 1、提供的材料除复印件外,同时应提供原件备验;Р 2、所提供资料要加盖单位公章;Р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需法人代表亲笔签字授权;Р 4、公司受理项目人员可根据担保项目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筛选或添加。Р 第十条  担保受理的限制条件:Р (一)担保申请客户净资产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Р (二)申请担保额不超过该客户有效净资产的70%;Р (三)担保申请客户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Р (四)担保申请客户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同行业当地普遍标准率;Р (五)客户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Р 以上限制条件原则上不得突破;但遇特殊情况且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需要灵活处理时,必须经审保委员会到会有表决权票数80%(含)以上同意。Р 第十一条  对于担保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重大项目必须先上报总经理,并经理事长批准后才能受理。Р 第十二条  公司的项目经理为业务的第一责任人。在受理业务初期,项目经理对所受理的业务必须执行公司的筛选程序;对于注册资金少、成立时间短(高科技企业除外);有效净资产少,无法提供反担保,或还款有难度;所处行业与国家产业政策、与环保相冲突的;小规模的纯商品流通企业等,以及融资金额在 50万元以下的融资项目,公司予以严格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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