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对各产业(担保客户的行业、发展对象)的负面影响。Р第十九条Р法律。法律风险是本公司面临的一种商业风险,法律风险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法律风险的原因通常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合同违约、侵权(例如知识产权)等。法律风险会给自身带来严重的后果;法律风险在事前是可防可控的。法律风险可以通过强化法人法律治理来控制。本公司采取预防性法律措施来应对法律风险环境,针对自身面对的风险做出一些防范性工作。分配给预防性法律措施一定的资源并与面临的风险成正比。Р第二十条Р授权。本公司对高级管理层、业务岗位授权开展担保业务的品种、审批的限额都要明确、清楚和适度权审批人员或组织审批品种和审批限额与其控制和管理信用风险的能力相适应;既要管好授权,又要严格控制转授权。Р第二十一条Р授信。本公司实行统一授信担保管理,健全客户担保信用风险识别与监测体系,完善授信决策与审批机制,根据审保分离原则,授信审批部门与授信执行部门相互独立,形成健全的内部制约机制,不得合二为一;防止违反担保原则发放人情担保和向关系人发放信用担保。实行最高授信担保额度管理,对同一客户实施最高额度担保授信。Р第二十二条Р会计。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会计操作规程,运用计算机技术实施会计内部控制。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合法,严禁设置账外账,严禁乱用会计科目,严禁编制和报送虚假会计信息(报表)。Р第二十三条Р资本充足与损失拨备。本公司不断提高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揭示资产内在损失和资产质量;严格执行审慎的损失准备金制度,及时足额提取各类损失准备;建立资本约束机制和资本充足率管理制度,增强资本管理的主动性,确保风险损失拨备充足,确保资本充足率符合审慎经营要求。Р第八章Р附Р则Р第二十四条Р本制度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Р第二十五条Р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Р第二十六条Р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