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计价及摊销按照《科技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Р第三十五条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及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装修、装潢的净支出等。开办费是指公司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在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培训费、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利息等支出。Р(一)公司及筹建期间的下列费用不得列入开办费:应当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为取得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筹建期间应当计入工程成本的利息支出等。Р(二)开办费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按不超过5年的期限平均摊销。Р(三)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照有效租赁期限和使用年限孰短的原则分期摊销。Р(四)固定资产的装修、装潢净支出按装修、装潢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Р第八章对外投资Р第三十六条对外投资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规定,在境内外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或购买其他单位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对外投资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Р长期投资包括投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长期股权和长期债权及持有在一年内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有价证券。Р短期投资包括购入的期限在一年以内能够随时变现的各种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Р第三十七条对外投资包括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Р第三十八条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没有控制权的采用成本法核算;公司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或虽不足20%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Р第三十九条根据稳健性原则,公司设立“长期投资跌价准备”,用以备抵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见未来期间不可能恢复,而产生的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