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主、指挥部转代扣代缴税金项目统一提“通用报销单”; 指挥部转代付各种款项时(不含代付工资) 项目统一提“付款单”; 指挥部转代付工资时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广昌至吉安 A1 标段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部 4 项目统一提“工资发放申请单”。前言中铁二十一局集团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业务指导书适用于提单人员、扫描岗、审批人员、出纳以及财务共享中心业务人员。它是规范所属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的准则,也是财务共享中心业务人员的审核依据。该业务指导书所涉及的各项标准及附件均为基本要求, 所属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细化标准或者提高附件要求等。中铁二十一局集团财务共享服务中心 1 1 基本要求 1.1 发票的一般性要求 1) 合法的票据包括财政局监制的收据、行政事业监制的收据和税务局监制的发票三大类, 除法人单位内部项目部之间开具的收据外, 其他各类收据、白条、单位自制发票等不能作为报销凭证。真实的票据是指票据填开的金额和内容与经营情况一致。相对的不真实的票据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发票本身是假发票, 第二种情况是具体发生的消费场所没有提供真实的发票,而是提供了与消费内容完全不相符的发票。注:特殊情况造成报销的水费、电费无法取得发票原件时要求复印水电费发票, 水电费分割明细单。确实难以取得水电费发票复印件或水电费分割明细单时需出具加盖项目部公章的情况说明。注:因办公需求发生的物业费必须提供正规的税务发票, 房屋租赁费、场地租赁费需提供正规发票。 2) 合格的票据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项目填写完整, 包括支出项目( 需在开票单位的经营范围内)、开票时间、收款人、付款人、开票人、数量、单价、金额等发票预定格式各项内容填写完整;大、小写金额一致; 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发票注明不需盖章的除外, 对于发票背面注明不需要盖章的发票,需对发票背面说明一起扫描上传) ;提供票据必须为报销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