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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协管员考核办法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62KB

文档介绍
移交不清,车辆不整洁扣当班驾驶员 1 分; (3 )非指定驾驶人员(无有效驾驶证的工作人员)驾驶执法车辆,扣当班负责人 1 分;将执法车辆外借,扣驾驶员 3分; (4) 酒后驾驶执法车辆者扣 5分( 造成交通违章或事故的, 由交警部门按交通法规进行处理); (5 )擅自将车驶出所在辖区,扣当班中队负责人 2 分、扣驾驶员 2 分。 3. 督查情况( 20% ) (1 )督查股市容市貌督查,每处扣 1 分; (2 )各类媒体曝光,影响较小的每次扣 2 分,影响极坏的每次扣 5-20 分。 4 .投诉处理情况的考核( 15% ) (1 )对数字平台、 12345 (市长热线)、 12319 (建设服务热线) 投诉及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处理或回复不及时, 每次扣 3 分; (2 )工作中因个人行为造成失误,被上级部门领导通报批评的,每次扣 5 分。(3 )上级部门市容市貌检查考核扣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负责人扣 3 分。 5 .其它督查工作内容的考核( 20% ) (1 )执行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不及时、不到位,对督查股通报事项未及时整改的每项扣 2 分; (2 )弄虚作假、虚报成绩或重要事项隐瞒不报,每次扣 3 分; (3 )不遵守公共秩序、交通秩序、社会公德,抖威风、耍特权,每次扣 5 分; (4 )在工作期间利用管理职权向当事人索要钱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收受礼物或“吃、拿、卡、要、耍”, 查证属实的,每次扣 10 分; (5 )未按规定参加学习、培训、训练,每次扣 2 分。(三)加分情况。 1 .因参加局(办)以上组织的学习培训等活动,表现突出者,被上级通报表扬,对该同志加 3 分; 2 .在工作和生活中为局(办)赢得荣誉的个人,对该同志加7 分。七、机关干部和联合执法大队按公务员考核办法执行, 对涉及内容按本办法考核,同年终绩效奖挂钩。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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