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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协管员管理办法(六安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32KB

文档介绍
交接时支付。Р第十九条 辞职、辞退或解聘城管协管员,由所在执法大队在该协管员管理辖区内发布解聘公告或辞退声明。Р第二十条 辞职、辞退或解聘的城管协管员,应当在离职前移交领用或保管的公用装备、物品、证件后,方可到城管执法大队办理结算等有关手续。因未移交而擅自离职的,不予结算,并保留索要直至诉讼的权利。Р第七章  奖  惩Р第二十一条 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城管协管员,比照城管执法人员奖励办法,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Р第二十二条 城管协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辞退或解聘:Р(一)旷工或者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七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十五天的;Р(二)全年累计3个月完不成下达的工作任务指标的;Р(三)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服从其他安排的;Р(四)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的;Р(五)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或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的;Р(六)向管理对象吃、拿、卡、要被查证属实的;Р(七)打骂管理对象被查证属实的;Р(八)不服从市局决议、决定或不服从城管执法大队管理和安排,无理取闹的;Р(九)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影响工作的;Р(十)因行为失范,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Р(十一)受治安处罚、党纪处分以及被追究刑事责任的;Р(十二)其他应予辞退或解聘的。Р第二十三条 城管协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的,从次年开始月工资增加10元;连续两年确定为优秀的,一次性奖励500元。Р城管协管员增加工资暂由市局筹措解决。待财政提高工资标准时,扣回市局增资部分后,再行分配。Р第二十四条  城管协管员担任中队长的,享受职务补贴50元,担任副大队长的,享受职务补贴80元。Р第八章  附  则Р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Р第二十六条  在此之前发布的有关协管员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Р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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