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附表 1) (2 )奖惩办法奖惩办法以量化的管理考核分数为依据, 由镇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考评打分。 1. 镇城市管理办公室每月组织对城管执法人员进行考核评比。 2. 月考核总分为 100 分, 根据评定标准逐项扣分计算月度得分,并进行通报。 3.月考核奖金计算方法考核奖金基数( 月扣除工资 200 元+ 镇配套奖金)/ 考核基数分 100 分* 当月考核月度得分。 4. 月度考核分数 70 分以下无镇配套奖金,月度考核分数 60 分以下扣除当月全部考核奖金 5. 对连续三次次考核积分都在 60 分以下,协管人员将予以辞退,正式队员将予以行政记过处分一次。 6. 对不遵守规章制度、不履行工作职责、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工作安排、每月脱离岗位三次以上的,将予以辞退。违法建设查处网格化管理考核项目备注:及时发现重大违建苗头的每次加 20 分,受市领导表扬的每次加 20 分,受区领导和镇领导表扬的每次加 10 分。项目内容分值人员在岗情况擅自脱岗每次扣 10分擅自窜岗每次扣 5分巡查情况无日巡查记录,无零报告每次扣 5分日巡查记录不具体,内容不全每次扣 2分零报告漏报、迟报(迟于当日 16:00)每次扣 2分零报告隐瞒不报,徇私舞弊,经查实每次每户扣 50分市领导发现,而责任人无记录,未上报每次每户扣 10分区领导和镇领导发现,而责任人无记录,未上报每次扣 5分媒体曝光,而责任人无记录,未上报每次扣 10分群众举报,而责任人无记录,未上报每次扣 4分违建拆除情况新增违法建设 24小时未发现查处每次扣 2分违法建设拆除不到位每次扣 2分拆除过的违法建设,未回访,再次回潮每户每次扣 2分当月内每拆除 1户积存违法建设加 5分每户每次加 5分工作参与和接受任务情况市容整治及拆除违建时无故缺席每次扣 10分整治行动和其他交办任务中有消极怠工的每次扣 5分上级交办工作中互相推诿扯皮每次扣 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