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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选聘、考核、奖惩及淘汰制度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100KB

文档介绍
制度为规范孟津煤矿安全技能培训管理工作, 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管理素质、技能操作水平, 提高培训教师的整体素质、达到培训质量逐步提高,很好的完成集团公司和我矿的安全培训计划,特制定本制度。一、选聘 1 、选聘原则:培训中心教师应有从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3 年以上经历, 应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本着忠于煤矿安全培训事业, 既教书育人的原则。 2 、选聘条件 1 )孟津公司在册职工;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井下工种教师应至少有 3 年以上的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4 )应保持教师的稳定性,一经聘用,即行备课; 5 )身体健康,年龄在五十五岁以下。 3 、选聘程序: 1 )录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群众反映等多种形式; 2 )个人自报课程、试讲、学员评价,确定初步候选名单; 3 )候选教师参加体检,拟聘用教师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应当与相应课程相适应; 4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由安培中心上报到公司领导小组领导批准。二、考核内容 1 、讲课后学员的评价,主要是知识面、专业技术、语言表达、板书、工作热情等方面; 2 、备课笔记; 3 、授课时间保证,包括每次授课时间和应急培训的讲课率; 4 、参加上级组织的教师资格培训,并取得《煤矿安全培训教师岗位证书》; 5 、要开展培训理论和项目策划研究,并且在三年内发表培训方面的论文不少于 1 篇。三、奖惩办法 1 、教师考核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2 、根据教师讲课时间,登记造册并上报公司领导批准,给予相应的讲课费; 3 、选聘教师如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4 、对工作敷衍马虎,学员反映很差,或不能按时上课的教师, 视情节采取谈话,责令整改或解聘处理; 5 、上课时如发现有违背上级精神的内容,或对职工有侮辱性的语言,即行不聘。四、本制度自 2014 年1月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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