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招聘相应岗位人员。若未能提前 1 月提出申请, 则需向企业交付相当于本人 1 月薪金款项并赔偿由此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辞职获准后, 辞职人员凭部门管理员签字之辞职信至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退还服装、工牌、员工守册、更衣柜钥匙等相关物品)。( 4)、辞职员工依据《员工守则》所列条款, 依次至各部门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各部门负责人在确定相关物品物资交接清楚后, 签字确认。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如以后有未完手续, 由签字人全部承担。最后由总经理确认签字,交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5) 、辞职手续办理完毕的员工,应及时搬出员工寝室。( 6) 、辞职员工如不按程序提出辞退,其辞职申请无效。 8 、辞退、除名手续( 1)、因工作表现不佳, 工作达不到要求, 但又达不到开除条件的员工, 企业将予以劝其离职(不预先通知,手续办理与辞职员工相同)。( 2)、员工在企业服务期间, 严重违反企业纪律, 犯有严重过失, 对企业造成经济及名誉上的损失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给予开除并追究其造成的损失, 触犯国家法律者, 将依法送至公安机关, 追究其法律责任。开除员工, 可在不预先通知下执行, 直接上级确认, 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立即搬出员工寝室。( 3) 、被辞退、除名员工的手续办理与辞职员工程序相同。六、企业规则 1 、严于职守企业实行岗位责任制,各级员工应服从部门的工作安排,按时完成,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1)、准时按照部门要求的作息时间表上班工作, 未经部门经理批准不得私自调班。如有任何调换班者, 必须先征得部门主管同意、部门经理批准, 否则视为旷工。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 下班后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在店内逗留。( 2) 、经常迟到早退者,不但影响个人晋升,还会受到纪律处分。( 3)、在任何情况下, 未经部门主管批准, 不得以任何借口中止工作和脱离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