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积分;4.一卡通充值时享受优惠的,消费时不积分。5.预付费客户享受相应优惠时,不积分。四、会员活动1.积分兑换消费时,在当前积分中即被扣除相应的分值,但会员升级时按照原始消费累计积分升级。2.积分可作为现金消费使用(不返现),每1分相当于人民币1元钱。3.积分兑换消费时,积分不享受任何优惠。4.可参加积分兑换礼品活动;5.可定期参加其他会员活动。五、会员卡有效期卡的有效期为三年(三个自然年,即申请通过之日起三年,如:申请通过日期为2010年10月10日,卡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如三年内积分不足1000分时,即被销户,会员卡内积分将取消,需重新办理会员卡。六、会员卡的使用会员卡积分/折扣:结账之前,出示会员卡;会员卡遗失:凭有效证件可以挂失或不卡,需要缴纳10元/张的工本费;会员卡的更换:会员卡使用时间较长,因磨损不能使用,可免费给予换卡服务,旧卡内积分将转入新卡内;会员卡的升级:积分累计可升级时,到吧台进行换卡,旧卡将收回,相应的积分将被取消,多出的积分将被转入新卡内。兑换会员礼品或参与会员活动时,须持会员卡及个人有效证件进行更换;6.在所有参与此计划的成员酒店系统上均可查询会员的积分,以方便会员随时兑换积分。积分兑换可在各参与此计划的成员店实施。七、综合条款1.***餐饮管理公司完全有权决定***贵宾计划会员资格的给予及其可享用的优惠和服务项目;2.***贵宾计划获取积分方式、酒店优惠、奖励项目、条款和细则适用于所有参与计划的***餐饮管理公司成员店,但可能由于酒店的品牌与地点关系而有所差异;3.***餐饮管理公司有权在事先6个月书面通知的情况下终止***贵宾计划,在宣布***贵宾计划终止后的6个月后,会员积分、享用优惠和奖励项目的权力将停止。4.***贵宾计划仅接纳年满十八岁以上之个人或公司为其会员。5.***餐饮管理公司拥有本计划条款和细则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