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不合格时,允许整改后重新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七)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1 、参考 DBL440184/T 5— 2014 《火龙果质量等级》,制定了火龙果包装的要求:应按等级分别包装, 包装材料应整洁美观、干燥、牢固、无污染、无异味。每批产品的包装规格和单位重量应一致。 2 、标识应符合 NY/T 1778 的要求。 3 、参考 SB/T10884 — 2012 《火龙果流通规范》的要求,制定了火龙果运输的要求: 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装运时,应轻装、轻卸,不要重压。 2 )运输过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运;应防止日晒、雨淋。 3) 在采摘后 36h 之内运输允许在常温条件下进行; 超过 36h时, 应经过预冷并在低温条件下或夜间运输。 4 )长途运输宜采用冷藏车辆。 4 、参考 SB/T10884 — 2012 《火龙果流通规范》的要求,制定了火龙果贮存的要求: 1 )火龙果若不能及时运输和交易,应选择阴凉、通风、干燥和洁净的场所按品种、等级存放。 2 )火龙果贮存时不宜直接接触地面和靠墙,宜采用托盘码垛、堆贮或架贮的方式,堆 9 码整齐,垛间留有通道,便于通风散热。 3 )贮存场所应阴凉、通风、干燥和洁净、无异味,应有防晒、防雨设施。 4 )如贮存于冷藏库、气调库,应保持适宜温度( 6℃~ 10℃)和相对湿度( 85 %~ 90 %)。5 )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合存放。应与其他类水果隔离贮存。 6 )在贮存时,应建立包括出库日期、品种、温度、湿度记录等内容的贮存相关文件。六、作为推荐性标准或者强制性标准的建议及其理由建议本标准作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的实施有利于促进火龙果的质量提升, 对于规范火龙果市场,促进火龙果产品标准化及产业发展等方面具有指导意义。七、其他应说明的事项无。《火龙果》国家标准制定工作组 2016 年1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