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经济任务时则按所差毛利润的 20% 扣除工资,但但所扣工资总额不超过其本人合同工资的 20% 。2 、医技科室(1 )核算比例按本科室医技收入的 60% 提成作毛利润收入。(2 )任务核定与医师所承担的该科室医技任务相匹配的核定科室任务。任务也按业务收入的 60% 计算。(3)奖金核算完成经济任务发放合同签约工资,同时超额部分按毛利润的 30% 提奖。未完成经济任务时则按其所差毛利润的 30% 扣除工资,但所扣工资最多不超过其本人合同工资的 20% 。(((4) 耗材控制检验、放射、心电图、 B 超室及其它各科室耗材率参照前期实际消耗率确定,节约、超支分别按 50% 奖惩。3、药房按药品收入核定任务,完成任务发放合同工资,超过部分按 1% 提奖,未完成时则所差收入的 1% 扣除工资,但所扣工资最多不超过其本人合同工资的 20% 。4、团体体检不计入科室收入,体检费按 20% 扣除耗材后直接按以下比例计提给个人:医师 3%、医技 5%、介绍 3人%。其余收入归院方所有。(二)院长激励奖 1、护理、行管人员及有收入科室中工作量大但经济任务奖又较又少少的发放适当的院长激励奖,具体数额依据其个人工作表现和医院整体经体经济效益发放。 2 、医师设立接诊人次增长奖:全院当月个人接诊人次最多的医的医师奖励 100 元;例均处方值最低的医师奖励 100 元;每收治一个住院病院病人(住院时间 24小时以上费用 500 元以上)奖 2分。 3、业绩突出的人员按季度评选给奖。七、实施办法 l、平时考察定期评议按月兑现。2、考评分工:业务副院长与医政处考评医师类、药师类、护理类、专技类业务人员,院长考评院班子成员,行管院长考评行管后勤人员,员工代表确认考评结果。3、各部门每月将考评结果报院部,由考核领导小组集体商定、员工代表确认后实施奖惩。4、本办法解释权在院部。5、本办法自颁布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