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浚县干部作风建设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15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仍保留公职人员身份和党政机关的各种待遇,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和其他额外利益; (三)不准离职或退休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介机构的聘任,或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四)不准党员领导干部以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以及在经营性事业单位等兼职(任职); (五)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企业或个人谋取不当利益; (六)不准有其它违规兼职取酬的行为。第十三条严禁参与赌博、色情及封建迷信活动。(一)不准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二)不准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 (三)不准在开会、学习、下基层调研或检查工作之余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四)不准与管理或服务对象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五)不准用公款参与赌博; (六)不准进行色情活动,观看淫秽影视书画、淫秽表演; (七)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生产、工作、社会生活秩序; (八)不准有其它违规参与或组织赌博、色情及封建迷信活动的行为。第十四条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一)不准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论坛、节会、庆典、研讨会、运动会、赛会、文艺晚会活动; (二)不准以举办节会、庆典等活动的名义,发放和收受礼品、礼金,向下属单位或服务对象摊派费用; (三)不准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 (四)不准有其它违规举办节会庆典活动的行为。第十五条严禁违规调查研究、举办会议、新闻报道。(一)不准在接待、安排上级单位和领导调查研究、工作考察中弄虚作假; (二)不准陪同人员超过规定人数; (三)不准违规张贴悬挂标语横幅、摆放花草,或安排群众迎送,铺设迎宾地毯; (四)不准违规使用警车开道,封路、清场闭馆; (五)不准未经批准超过规定次数、规模和时间召开会议; (六)不准违规出席各类剪彩、奠基和节庆活动; (七)不准摊派、转嫁会议活动经费;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