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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集团部门及员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十六条绩效考核分八个步骤( 详见附图)。即: 拟定考核目标与考核内容—审定后发布、执行—过程执行跟踪—年度考核—考核评分—结果汇总、审定—结果反馈与修正—考核结果运用。(一)每年 1 季度末由各部门填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申报表》,向绩效考核小组申报本年度考核目标。考核目标经绩效考核小组审核、公司审定后下达执行。(二)绩效考核实行目标任务的过程执行跟踪。每季末由各部门填报相关报表就目标执行的相关情况进行描述、评估, 根据完成情况, 有针对性的提出确保工作任务完成的措施。(三)年度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在员工个人总结的基础上根据年度考核内容和目标对本部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填制《部门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表》, 于次年 1月 10 日前报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汇总整理后,作为评分的依据,送集团公司领导和绩效考核小组分别评分。(四)绩效考核小组负责组织中层正职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采取先述职再评议的方式进行, 由公司领导、绩效考核小组和全体员工对中层正职分别评分。(五)各部门自行组织对中层副职及以下员工的考评, 考评结果报分管领导审核后, 送组织人事部汇总。由组织人事部计算各部门和员工考核得分, 按有关规定列出部门和员工考核结果,送绩效考核小组审核认可。(六)考核结果报董事会批准后发布。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改和调整的,按董事会决定执行。(七)被考核部门或个人如对考核结果不清楚或者持有异议, 应于考核结果公布后两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绩效考核小组申请复议。绩效考核小组受理后, 将核实情况送薪酬委员会审定,审定意见为最终决定。(八)组织人事部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结合公司《考勤制度》、《福利制度》等相关规定, 确定员工绩效工资( 年终奖励)分配方案和员工岗位调整动态管理方案。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暂行办法由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自 2011 年1月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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